企业职工办理内退,是我们国家在改革初期为了分流企业富裕人员制定的一项政策,需要企业同意,职工个人申请[同意],才能办理的事宜。但是我们企业在破产改制以后,采取的是强制性的手段,男职工到了55岁,女职工到了45岁,一律办理内退手续,不愿意办理内退手续的职工企业强制解除劳动合同,自谋出路。办理内退手续后企业负责继续给你交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,同时按月支付200元到400元的内退工资。这部分工资由企业负担,一直按2002年企业破产改制制定的标准执行,十余年了从未改变。当然办理了内退手续后员工是可以到社会上重新谋职的,也会有相应的工资报酬。但是你可以想象一个步入老龄年纪的同志,一辈子又都从事的是商业工作,没有其他技术,他所能获得的工作岗位十分有限,报酬也就相当可怜。以我个人来说,我办理内退后先是到宣化绿化处上班,月工资才八九百元。后来又到了一所私营幼儿园工作,月工资高了些,每月1400元。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了。还有许多内退的女同志根本找不到工作,月拿着二三百元的工资,上有老下有小,生活之艰难可想而知,完全被排除在社会保障的外面,她们有什么做人的尊严?据我所知,我们单位的一位内退女职工,由于是离异家庭,由于经济上的尴尬很少上街,几乎把自己完全关在家里,每天早睡晚起,省吃俭用。你能说她有什么幸福感?还有一位女工,不想办理内退,因此还和企业打了官司,终究也没能赢,不知道她现在是如何的度日如年。
我们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商业大厦集团公司,92年是全国百家零售企业效益单位,河北省零售企业十强。是职工用心血造就的辉煌,在那个时候我是有机会调到其他单位去的,也曾经有做私企的朋友邀请我去。可是我并没有离开公司。我觉得我是为国家做贡献,我愿意和企业共同成长,共同发展。谁知道02年企业走向了改制破产。更没有想到我们的命运会如此的悲惨。中央一再提要让全体人民享受改革的成果,怎么我们改制企业的职工就被排除在分享的外面?一个社会公平不公平,应该体现在是否公平合理的对待为它做出过奉献和牺牲的人群身上,这就是我看到退休人员今年退休金涨百分之十后的感慨和心酸。我希望我们内退职工的状况及早得到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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